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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记(第四章)

【出四1~3】摩西回答说,他们若不信我,也不听我的话,反而说,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,那怎么办? 耶和华对摩西说,在你手里的是什么?他说,是杖。耶和华说,把杖丢在地上。他一丢在地上,杖就变作蛇;摩西便跑开。 

字义批注:

“他们若不信我,也不听我的话”,这是因为摩西已经离开埃及达四十年之久,以色列人并不认识他。

“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”,因为耶和华神已经有数百年未曾向以色列人显现。

“杖”,指他牧羊时用的手杖,用以引领和驱赶羊群。后来摩西的杖成了他掌权的记号(参出四17,七20,十四16,十七9)。

“变作蛇”,杖在手中是一根杖,一丢在地上却变作蛇;表征魔鬼(蛇)隐藏在我们所依靠的人事物(杖)里面,我们若掌控不住,就反会被魔鬼所掌控(参约壹五19)。

话中之光:

①.我们所赖以行事为人、行走人生道路的人事物,就是我们手中的杖,但要小心,这些人事物一方面能被我们使用,另一方面我们也可能被它们所使用。

②.杖有其功用,我们可以利用它,却不可以被它所利用;例如学问有其功用,我们可以利用所学的来处事为人,却不可以被所学的利用我们去作坏事。杖的象征,乃非常危险之事;魔鬼(蛇)常隐藏在它的背后来败坏人,难怪许多人在尚未出人头地以前,小心行事,一旦权柄在握,便常逾越规矩。

 

【出四4~5】耶和华对摩西说,伸出手来,拿住蛇的尾巴;(于是摩西伸手抓住蛇,蛇就在他手掌中变作杖);如此好叫他们信耶和华他们祖宗的神,就是亚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,已经向你显现了。

字义批注:

“拿住它的尾巴”,动词“拿住”按原文含有战战兢兢、小心翼翼地疾手捉住的意思。全句意指掌控它,不使它随意行动。

“蛇就在他手掌中变作杖”,表征识破撒但的诡计(参林后二11),能够克敌制胜,则反过来成为我们奔跑天路的帮助(杖)。

“好叫他们信”,意指摩西所行的神迹是神与他显现的证据。

话中之光:

①.与魔鬼周旋之道不是“跑开”,而是“伸出手来拿住它的尾巴”;魔鬼虽然厉害,但有其弱点(尾巴),所以我们若抵挡它,它就必离开我们逃跑了(雅四7)。

②.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(约壹五19),惟独遇见过真神的人,不但不为它所玩弄,反而能够摆布它、使它为我所用。

③.属神之人的特征,便是胜过魔鬼(参约壹四4);弟兄们胜过它,是因羔羊的血,并因自己所见证的话(启十二11)。

④.杖变蛇的神迹(出四2~4),意指我们在神以外所倚靠的任何事物——我们的教育、职业等——事实上乃是撒但那霸占人的蛇所藏身之处。然而,当我们照神的话将这杖丢下,然后再拿住它的‘尾巴’,就是用与世人的作法相反的方式拿住它,使用它来为着神的定旨,而不为着我们自己时,这杖就变成权柄的杖(出四4、17;路十19)。

 

【出四6~7】耶和华又对他说,把手放在怀里。他就把手放在怀里,及至抽出来,不料,手长了麻风,像雪那样白。耶和华说,再把手放在怀里。他就再把手放在怀里,及至从怀里抽出来,不料,手已经复原,像身上别处的肉一样。

字义批注:

“长了大麻疯”,一种显于皮肤的传染病,使皮肤变浅色,逐渐脱落或溃烂起鳞片,却无痛觉。大痲疯表征人肉体之中的罪污,平时虽不太明显,但一得机会便会发动而显明出来(参罗七8~20)。

“不料…”,大痳疯不单是一种有传染性的绝症,古代中东一带的人,认为这绝症是从神而来,患者也是神所弃绝或神施惩罚的人(参看民十二10~15);要得医治,也惟有神才能做到的神迹。因此,摩西能忽然把手放入怀中而患绝症,却忽然又获痊愈,若非有神的同在,是绝对做不到的。这个神迹对以色列人的说服力,比之前一个神迹,尤更为大。

话中之光:

手长麻风的神迹里,怀表征我们里面的所是,麻风表征罪。这神迹表明,我们的肉体乃是麻风的具体表现;在肉体里没有善,只有罪、败坏与不洁(罗七17~18;参赛六5)。然而,当我们借着遵守主的话顺从主时,祂洁净的能力就能使我们洁净(参王下五1~14)。

 

【出四8~9】又说,倘若他们不信你,也不信头一个神迹,他们必信第二个神迹。他们若这两个神迹都不信,也不听你的话,你就从河里取些水,倒在干地上,你从河里取的水必在干地上变作血。

字义批注:

“不信头一个神迹,他们必信第二个神迹”,这两个特殊的神迹,使摩西能说服以色列人相信神曾向他显现,并确是派了他来领他们出埃及,因而听从摩西,并有所行动。

“水必在干地上变作血”,作者由以色列人的不信巧妙地引出埃及人及法老的不信。第三个神迹和头两个不同:将尼罗河的水变为血是不能不断重复施行的,它一发生就会产生灾害。神藉这些神迹解除摩西的忧虑,更藉第三个神迹暗示将要发生的事──日后,水变血成为埃及人遭受的第一个灾祸。这个神迹后来由亚伦行出来(七17~24),他以杖击尼罗河水,水变成血。

话中之光:

①.尼罗河被视为埃及繁盛的源头,摩西若能把尼罗河的水变为血——死亡的记号,他超越法老的权柄肯定要得到承认。埃及的水表征属世的供应和享受,血代表死,就是罪恶生活的结果(罗六23上)。

②.水变血,也表明要以此灾祸降于埃及所拜的神,因为埃及是拜尼罗河为神;河水变血,即胜过埃及所倚靠的神。此可见人作神工,不在乎我有什么能力;乃在乎是否将我所有放在神手里,经过了神的变化,我就成全神的工了。

 

【出四10~12】摩西对耶和华说,主阿,我向来不是能言的人,就是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,还是这样;我本是拙口笨舌的。耶和华对他说,谁使人有口?谁使人口哑、耳聋、目明、眼瞎?岂不是我耶和华么?现在去罢,我必赐你口才,指教你所当说的话。

字义批注:

“拙口笨舌”,直译,口舌沉重。徒七22说摩西‘说话…有能力’,这适用于他四十岁,在他倚靠自己天然的力量和胆量时(出二11~13)。摩西说本节的话是在八十岁,在他认为自己将死之时(诗九十10上),指明他对自己天然的力量已经毫无信心(参腓三3)。这是摩西第三次推搪,说他没有口才;他以他的木讷不善言作为推辞的理由;原文“我本是拙口笨舌的”是可直译作“我的口舌本是很重的”,这更能表达出他因不善言而生的颓丧感。先知耶利米也曾对神说:“我不知怎样说”(耶一6)。

“谁使人有口”,神让摩西看到,祂是救赎者,也是创造者。

“谁造人的口呢?谁使人口哑……?岂不是我耶和华么?”这句主神的答话,已经隐隐的显出神含有怒气,因为在消极上,神是在谴责摩西,指他错怪神造他为笨口笨舌的人;但在积极上,神仍然是在不高兴中,因为祂自己有办法解决摩西的这个难处。

“我必赐你口才”,原文是加重语气的我,并且是“我必与你的口同在”。意思乃是:从今以后,你摩西的口,就是我的口。

“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,既然摩西的口就是神的口,摩西口里所说的话,就是神口里所说的话,摩西就无可再作推托了。

话中之光:

①.虽然摩西是拙口笨舌,但神还是要用他。神若要用我们,祂要赐我们权能,才干,一切难处祂要负责;我们不必忧虑,只管放心。圣经上说将来到了天上我们还得要事奉祂,可是你可不必担忧将来的事,一天的忧虑,一天担当就够了。是主差遣你去做的事,祂必有足够的恩惠赐给你,以致你不会觉得困难。比方主赐给我讲道的恩赐,我觉得讲道就是我的权利,一点也不觉得是一件痛苦的事,或是一件急难的事。有恩赐,就不觉得是重担。

②.摩西在米甸长期生活中已经学了许多重要的功课,但是他还得学最后一课。他必须知道神不是要他的工人有卓越的口才,而是受命于祂,从祂得力。

 

【出四13~17】摩西说,主阿,你愿意差遣谁,就差遣谁罢。耶和华向摩西发怒,说,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亚伦么?我知道他是能言的;现在他出来迎接你,他一见你,心里就欢喜。你要对他说话,将当说的话放在他口中;我也要赐你和他口才,又要指教你们所当行的。他要替你对百姓说话;他要作你的口,你要作他的神。你手里要拿这杖,好用来行神迹。

字义批注:

“亚伦”,与新约基督身体的原则一致,神不许可摩西在事奉神的事上单独。因此,神把亚伦赐给摩西,与他配合(参太十2~5;路十1;林前一1)。按照16节,在配合的关系中,他们各自所占的地位,完全由神安排决定,而不由人操纵定规。亚伦是第一位以色列人的大祭司,也是合法祭司的祖先。

“你要作他的神”,摩西通过亚伦传达神的话。亚伦是摩西的口,是他的发言人,因此要以摩西“作他的神”。摩西是神的代言人,亚伦则是摩西的代言人。其实,亚伦后来很少代摩西说话,都是摩西自己代神说话。

“你手里要拿这杖”,这杖就是神给摩西的“神的杖”(出四),用来施行奇事。摩西手里的这杖,就成了神同在的记号(神迹的原文是记号),并藉这杖(神同在的权威),可以施行神迹。

话中之光:

①.我们看见了亚伦作摩西的口是什么意思,我们就懂得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是什么意思。我们千万不要误会,以为基督作我们的智慧,我们就聪明起来了。我们必须记得,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,我们自己这个人还是不行的。比方:你今天出去要和人说话,说不来的时候怎么办?你请同你出去的另一位替你说。你自己不会说,你叫他替你说,他替你供应了那个要求。当他在那里说得很好的时候,你的口还是那么笨,一点没有进步,你还是那么一回事。

②.摩西的杖成了神的大能和神与他同在的象征。摩西从来没有用它念咒作法,可见圣经是慎重地不把它与一般法术的器具等量齐观。它不是用来控制神,并且除了一次不幸事故(击打磐石,而不是吩咐,民二十)以外,摩西每次都是谨遵神的吩咐使用.

 

【出四18~20】于是摩西回到他岳父叶忒罗那里,对他说,求你让我去,回到我在埃及的弟兄那里,看他们还在不在。叶忒罗对摩西说,你平平安安地去罢。耶和华在米甸对摩西说,你要回埃及去,因为寻索你命的人都死了。摩西就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,使他们骑上驴,回埃及地去。摩西手里拿着神的杖。

字义批注:

“摩西回到岳父那里”,其原因乃是接受了神的使命,需要获得岳父的谅解,使他能下埃及地去。

“求你让我去”,这句话是很恭谨地向岳父请求。理由是探望在埃及的弟兄。希伯来文对弟兄的含义,可包括一切的亲人,因为通常是不提女性的,但却包括她们在内。从这句话来看,可知摩西是没有将在神的山所遇见的事告诉他的岳父,原因大概是不要他为此担忧。这也可以佐证摩西所敬拜的神,并不是从他岳父那里学来的。

“寻索你命的人都死了”,这包括追捕摩西的埃及王应在死者之中。

“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”,摩西有两个儿子,大的叫革舜(出二22),小的叫以利以谢(出十八4)。这时,小儿子已出世。

 

【出四21~23】耶和华对摩西说,你回埃及去的时候,要留意将我交在你手里的一切奇事,行在法老面前。但我要使他的心刚硬,他必不让百姓去。你要对法老说,耶和华这样说,以色列是我的儿子,我的长子。我对你说过,让我的儿子去,他好事奉我;你却不肯让他去。看哪,我要杀你的儿子,你的长子。

字义批注:

“我要使他的心刚硬”,圣经十次指出法老是自己硬心(出七13、14、22,八15、19、32,九7、34、35,一三15),又有十次是神使他的心刚硬(出四21=,七3,九12,十1、20、27,一一10,一四4、8、17)。保罗以此为例子,说明神难以了解的心意和祂对人的怜悯(罗九14~18)。法老在神使他硬心之前,自己就先硬心的情况,有七次之多,纵然圣经指出神会预先成就万事。万事都在神的掌握中,祂可以让法老的心刚硬,不放走以色列人。另一方面也让明白,法老冥顽不灵,一味拒绝神的命令,神任凭法老用自己的权力来抗拒,因此可以不断彰显祂的全能(出七3)。

“以色列是我的儿子,我的长子”,这是旧约唯一称以色列人为神的长子的经文,比喻以色列人与神的特殊关系。用“儿子”统称以色列人也见于《何西阿书》十一1,《耶利米书》三一9曾称以法莲为神的“长子”。

“我要杀你的儿子,你的长子”,假使法老不让神的长子离去,埃及的长子便会被杀。

话中之光:

①.在路十五1~2、11~32,主将犹太教的首领比喻为大儿子,将税吏和罪人比喻为小儿子。这指明犹太人是神的长子(出四22),有长子的名分;但因着他们不信,长子名分就转移给成了神长子的召会(来十二23)。

②.神对摩西说话,吩咐摩西对法老宣告:因为法老将一再硬心,不肯容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所以神将要“杀你的长子”。法老既自认为神,也被埃及人当作神来敬拜,则将要接其位为法老的长子,应当也是“神”了。但这个“神”却将因法老不肯容神的长子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缘故儿被真神所杀。

 

【出四24~26】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,耶和华遇见他,想要杀他。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,割下他儿子的阳皮,丢在摩西脚前,说,你真是我的血郎了。这样,耶和华才放了他;那时西坡拉说,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。

字义批注:

“想要杀他”,因为摩西没有给儿子行割礼,所以神想要杀他。摩西为什么没有这样行呢?以他八十岁来说,他前半生的四十年在埃及王宫里,后半生时间在米甸旷野。他对于神的律法可能不太熟悉,更因为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近四百年,对于神与他们祖宗立约的种种规定(参创十七1~27),并未力行;加上他的妻子是米甸人,可能反对他给儿子行割礼。无论如何,只要摩西一日未履行与神立约的条件,他就不能真正成为神子民的拯救者,而这个条件之一,就是给所有男丁行割礼。他和他一家必须完全顺服神的命令,才可以进一步蒙神使用。按照旧约律法,不给儿子行割礼,自己和全家就都不能蒙神赐福,这也是违约,要从以色列人中剪除。摩西学了功课──不顺服神,比与埃及法老不住地争辩还要危险。

“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”,用“火石”刀施割礼,是宗教传统(书五3)。可能比当时用金属制的刀更利,更可能是此时(主前十五世纪)尚无铁器。即使在金属制造的工具和武器都普遍应用之后,以色列和埃及仍然使用火石碎片施行割礼。

“割下他儿子的阳皮”,神想要杀摩西,这迫使摩西的外邦妻子西坡拉给儿子行割礼。这割礼表征割除天然的生命(参创十七10)。这是神的要求,好将摩西引进他的职事,因为未受割礼的人,仍然活在肉体或天然生命中,不能有份于神的职事,和神与亚伯拉罕所立承受美地的约(创十七9~15)。神要使用的人,必须带着天然生命被主观‘割除’的记号。在亚伦的配合(出四14~16)和西坡拉的切割之后,神对摩西的呼召就完成了。

“你真是我的血郎了”,摩西将为津法的代表,但是,他们儿子尚未受割礼;在律法下,不得不无此举。血郎的意思,就是因割礼而染血,故为血郎。这词含示在西坡拉眼中,割礼意指她的丈夫摩西受了死的判决(参林后一9,四10~12)。

“耶和华才放了他”,阻止给摩西的儿子受割礼的可能是西坡拉。这事过后,摩西把妻子西坡拉和两个儿子迁回米甸,直到在西乃山领受律法时才接他们出来(出十八2)。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,因有了这“代赎”的割礼,神就免了摩西的一死而放了他。

“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”,西坡拉的这句话,一方面是舒了一口大气,指出这代替的割礼免去了摩西的流血(死);另一方面,也是从感恩的心中,似乎是对摩西说,因这割礼,现在你是一个新人了!

话中之光:

①.摩西显然迟迟未为儿子行割礼,违反神明确的命令(参看创一七10),但那也许是出于西坡拉的坚持。他要认识到,不顺服神而招致祂发怒,比招致法老发怒的后果更严重。耶和华即将要“杀他”,西坡拉却马上为儿子行割礼,救回摩西的性命。其后神“放了他”(即把他医治)。有解经家认为摩西之所以不为儿子行割礼,是因为他身居米甸,故须入乡随俗。我们的信仰生活有没有受制于社会的风俗或思想呢?

②.为摩西儿子行割礼的,为什么不是摩西,而是他的妻子?根据一项可信度颇高的研究,提出割礼在很多文化中是由男子的岳家执行,并且能够将家庭的保护延伸,包括该男子及其子女。如果米甸也有此习俗,这作法的作用,就是将摩西在米甸所受到的庇护延伸到这里来。从以色列人的角度看,涂血在逾越节的 仪式中再次出现(出十二7),保护人不被灭命天使所杀(出十二44~48)。西坡拉以摩西为“血郎”,似乎显示他一方面需要家庭的庇护,另一方面亦需要血来赎罪。

③.另有解经参照:为什么由西坡拉给儿子行割礼?可能由于西坡拉是米甸人,并不清楚割礼的规定,曾经劝过摩西不要给儿子行割礼。如果是她拦阻了这件事,现在就应当由她来执行割礼。也可能是因为摩西忽略了给儿子行割礼,被神责罚甚至生病,故由她来代行,好拯救她的丈夫与儿子。

 

【出四27~31】耶和华对亚伦说,你往旷野去迎接摩西。他就去,在神的山遇见摩西,和他亲嘴。摩西将耶和华差遣他所说的一切话,和嘱咐他所行的一切神迹,都告诉了亚伦。摩西、亚伦就去招聚以色列人的众长老。亚伦将耶和华对摩西所说的一切话都述说了,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迹,百姓就信了;他们听见耶和华眷顾以色列人,鉴察他们的困苦,就低头敬拜。

字义批注:

“你往旷野去迎接摩西”,亚伦迎接摩西的说法,表明这个哥哥将在弟弟的手下作从属人员(出四14)。事实上,这整节是犹大被掳初期修订者的加笔,目的是在高抬亚伦,使他与神对摩西的显现“有份”,并与领导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使命“有份”。

“他就去...”,如果这节是原本就有的,而不是修订者的加笔的话,它的位置应当是在14节,或至少都跟在17节之后,才是连接在神的山的叙事。

“摩西、亚伦就去招聚以色列人”,这里的亚伦也是修订者的加笔。因为招聚众长老的责任,是授予摩西的(参出三16)。

“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迹”,这句又是修订者的加笔和修订;亚伦并没有获授行神迹的权能,他只是被神指派来作摩西的口,替摩西说话(见出四14~16);惟有摩西才获神授予行神迹的权能(见出四1~9、17、21)。

“百姓就信了”,注意:这里是说百姓,而不只是以色列的长老。这是作者“长话短说”的技巧。在实际的步骤上,可能正如29节所说的,摩西首先是招聚了以色列人的长老,将神向他显现所说的话,以及一切的神迹,都向他们展示出来。然后,各支派或宗室或团体的长老,或回去向百姓宣告,或领同摩西去“游说”和施行神迹,这才使百姓都信了。

“就低头敬拜”,当以色列人听见摩西和亚伦的保证,知道神在这四百多年来没有忘记他们,虽然他们的境况还没有改善,但有这保证已经够了。于是他们俯伏敬拜神。

话中之光:

我们所以不能敬拜神,是因为我们以为在所经历的试炼中,神已忘记了我们,撇下我们在困境中去自谋解决。也许我们病倒了,在期待着得医治,也许我们失业了几个月,却仍找不到工作,也许我们家庭的难处,似乎无限期地延续下去(虽然尚未有四百三十年),也许我们祷告了许久,但那些我们最亲密的人,仍然拒绝相信主。也许一些令人烦恼的老环境,依然存在。处此情况之下,我们怎能敬拜祂呢?我们的口缄默了,直到有一天我们明白了神的道路,并惕然憬悟祂没有忘记我们,我们关闭的口才再度开启,蕴怨的头才会低下来敬拜。那时我们承认神在凡事上所显的恩惠,我们也会敬拜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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